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社会免费开放厕所,在节假日向社会开放食堂、停车场。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