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倡导在日常生活和公务活动中使用作揖礼。

倡导中小学校在师生礼仪中使用作揖礼。

倡导大型商场、酒店、银行等行业在服务中使用作揖礼。

作揖礼具体规范,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制定并公布。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