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第二十一条有效倡导在日常生活和公务活动中使用作揖礼。倡导中小学校在师生礼仪中使用作揖礼。倡导大型商场、酒店、银行等行业在服务中使用作揖礼。作揖礼具体规范,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制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