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多层住宅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加装电梯。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简化手续、稳妥有序”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