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自治第二十一条有效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