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及时纠正后放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