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突发事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决定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的,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信息。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