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