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救助制度,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实行热费减免优惠。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