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转让富余排放量后,应当及时报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变更排污许可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