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地表水污染防治/第二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内洗车、洗衣、洗浴、餐饮等行业经营者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