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有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就诊人员,是指进入医院的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