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医院治安保卫人员因正常履行职责给不法行为人造成损害,符合法定免责条件的,依法不承担责任。

其他人员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认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