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生产工艺流程、手工技能、原料配方、商标商号、经营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非物质工业遗产应当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保护,注重传承与传播。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