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