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工作,并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