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能源、税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