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序开发、节约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