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九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手续:(一)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二)未申请探矿权保留,或者探矿权保留期届满的;(三)已依法取得采矿权的;(四)勘查项目被撤销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