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经营、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禁止经营、使用假冒伪劣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

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