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农村公共设施和有公共投资的移民搬迁、抗震改建、危房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