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并对其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负相应的审查责任。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