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提供抗震设防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