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与监测设施保护第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为地震监测和异常现象调查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地震工作人员进行地震监测和异常现象调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