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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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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资金保障,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多元化投入与保障机制。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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