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数据和报告上传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