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合理、适度和可持续的原则,有序推进文物资源的利用,挖掘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民族文化,促进文物保护与旅游产业、公共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