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宗教财产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等不动产,应当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产权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