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收费,包括经营性收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