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依照本条例第二章规定办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按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依照本条例第三章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