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第六条有效执法机构应当公开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公众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