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之一的,由执法机构所在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