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河湖(库)污染防治第二十条有效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