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水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度、预警机制和紧急救护体系,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