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九条已废止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应当属于省级国家机关和组织的职权管辖范围,并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12月2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