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式地下空间和单建式地下空间。本条例所称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结合地表建筑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本条例所称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