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第三章 职责与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承接政府购买的防灾救灾、应急救护培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志愿服务、人道教育、对外交流等与红十字会职责相关的社会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