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化服务第十七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相关的农业机械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申请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经依法批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