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