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