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接受建设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