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第一节 职责第九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