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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第一节 职责

第十条

有效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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