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统一结算的单位应当定期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公布收费结算信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查询自身收费结算信息。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