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本条例规定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