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置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予以协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