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并纳入本单位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