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应当加大投入,加强并完善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