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严禁在城市绿地内设置商业性广告设施。确需占用城市绿地设置公益性广告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