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准则第九条有效编制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行业协会、专家和相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