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被吊销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从事出租车驾驶业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